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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漏洞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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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发放终止合同意向书时却因为员工的“面子”,而未将书面同意书送达。处理这种情况,企业可委派两名员工先送达,并声明如员工拒绝签字也视同送达。一些企业在操作中,采用当即要求被终止合同的员工写出关于申请终止合同的书面材料的办法,此类问题也迎刃而解。 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提前30日解决终止合同意向书送达问题。要注意完整性、可操作性,意向书中写明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有效期、不办的后果、自动顺延的时间等等内容。严格按劳动合同实施细则来办理,该补偿的按规定给予补偿。

  

    值得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应当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劳动者送达终止决定,并要求劳动者在送达回执上签字,送达时除劳动者外,应当至少有两个在场。如果劳动者以种种借口拒签,送达人当时应记录在案对于非常刁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妨采取律师见证、司法公证或报纸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终止漏洞的避免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一、在劳动合同文本中,应具体明确劳动合同期满的时间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条件最好不要并列,而是其中之一即可,以便劳动合同终止的确认和操作。

   二、在劳动合同文本中,应明确“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并规定对公司拟继续使用的员工,应在本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前×工作日或本劳动合同到期之前的年初第一个工作日或上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征询其意见。未征询其意见的员工或征询其意见后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次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和离厂手续。

   三、公司应制定“员工守则”,强化制度管理,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包括上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汇编其中,人手一册,让员工知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并将之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使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劳动争议时,该“守则”可作为法律依据之一。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该公司错误地将《劳动法》第26条、第31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和条件(即提前30日通知对方)运用到韩某的劳动合同终止上。这样不妥当的操作,也使得韩某“有机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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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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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订立或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者能否向民办学校主张签订教师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定,但依据常识,劳动是后天形成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成为一名劳动者,首先需满足从事相应工作的自然条件,如脑力和体力。其次,需不违反法律基于法益保护而作出的规定,如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


·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即使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不论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均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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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首要区别是工作时间的差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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