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经常说办案就是要讲证据的,这个证据除了办案机关调查取证到的以外,很多时候也是由当时人自己提供的,当事人提供真实有效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越多,本案最后的判决就对自己越有利,所以当发生刑事案件时,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目前我国的诉讼法对于证据的种类分了7个种类,所谓犯罪的证据就是除了表现形式外其他能够证明事件真实性的的外部条件,也是有法律约束的。一、物证和书证是一般案件中最常见的证据也是最容易收集到的,物证比较好理解,多数都是一些物品,或者一些原件存在的状况可以证实案件的真实性,常见的是物品和案发现场的一些痕迹。书证和物证的区别是一般书证是写出来的资料,就相当一个人自杀的时候被怀疑是他杀,如果这个时候可以拿出他的日记或者遗书来证明这个人有自杀倾向,一般就可以判断这个人是自杀的,这个证据一定要是真实的,不能是后期伪造的。二、证人的证词很多案件的发生一般都是会有证人的,看到案件发生经过的人都有义务成为这个案件的证人,有关调查机关和根据证人的描述进行记录,记录后证人签字盖章后就成为了这个案件的证言,这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一些特殊人群是不能成为证人的,比如年纪小的孩子,或者有精神疾病的人等,虽然作为证人是义务,不过也要对自己的话语进行负责,如果因为虚假证词影响了案件之后的处理,也是要负有一定责任的。目前很多案件中虽然目击者很多,但是愿意出来作证的人不多,也给办案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三、被害人陈述供词这部分很好理解一般情况下就是说被害人根据自己的相关情况,向办案机关陈述事情的经过,这部分陈述也是要真实有效的,如果被调查和实际情况不符,被害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四、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供述和辩解指犯罪嫌疑人对这个案件的一些陈述和表达,对案发的情况进行告知,同时对于被害人说的一些事情进行辩解,主要是以口述的形式,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陈述案件越详细可能对案件越有帮助,当然这是要在犯罪嫌疑人自愿的情况下,有的犯罪嫌疑人不愿意说出事情,办案人员会用一些特殊的手续让犯罪嫌疑人交代违法过程,这是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的办案人员也会受到一定的处分。五、鉴定结果一般是由办公人员找的一些专业的人员对案件的相关结果进行审核和判断,这个时候有一些敏感的人需要回避来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有效。六、现场的勘验和检查结果做出的相关记录这个记录一般是由办案人员做的笔录,在事故现场看到或者间接调查出的一些记录。七、原件有关的信息资料比如录音等能证明案件的一些信息证据。以上是刑事案件的几种证据,刑事案件本来就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也会遇到不同的阻碍,如果发生刑事案件建议还是请专业的律师来处理。
  
  
  


·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为保护公共秩序,避免发生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同时也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


·新刑法对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


·强奸罪要对受害人赔偿损失吗?
      如果不幸遭遇强奸,女性的身心健康会受到极坏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都会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来弥补身心收到的伤害。很多人就问我们,强奸罪要不要赔偿给受害人了?这个问题,我们在文中做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强奸罪要赔偿给受害人吗 由于强奸罪会对受害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积极赔偿可不可以缓刑? 寻衅滋事,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都是因为受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肯定都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考虑判处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拐骗儿童致儿童死亡怎么定罪量刑?
      拐骗儿童致儿童死亡怎么定罪量刑? 一、拐骗儿童致儿童死亡怎么定罪量刑? 以拐骗儿童罪定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


·诈骗500万能判刑多久
      诈骗涉案500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最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因各省市对诈骗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


·强奸罪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怎么告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1、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涉嫌强奸,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依据侦查的事实和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最关键的一点是:发生性行为是否是违背妇女意志,如果是...


·犯罪嫌疑人自首如何处罚
      在刑事案件中,要是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自首、立功或者坦白的情节,那此时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适当的考虑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罚。但现实中对犯罪嫌疑人自首的认定是比较麻烦的,那究竟此时应该怎么认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自首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自动投案”...


·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情况?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具体分为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而现实中需要这四个方面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内容之后,那么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此时就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讲主要分为两种,即故意和过失。那么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属于哪种?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