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给事故受害一方,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而受害方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具体会涉及到哪些法律信息呢?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2001年,最高法院颁布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失赔偿的相关解释中规定:
  
  1.每一个自然人个体可以因为遭受生命权利、健康权利、身体权利等侵害,向法院提起相应的精神赔偿,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2.而受害人一方或者和因伤致死的死者亲属等遭受精神损害的情况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3.既然涉及到了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在提起讼法律诉讼的前要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因为它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考虑,还需要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是由于精神损害本身无法量化,不能和直接的财产损失赔偿相提并论。
  
  所以必须要有一定的原则作为赔偿的前提:
  
  考虑实际的案情以及相关的各种的因素,也按照之前的案例的赔偿金额,提前赔偿诉求。
  
  1.首先可以具体参照交通事故侵权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的大小以及侵害他人的方式,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他的所作所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待被害人的态度,侵权方本身的经济能力和承受赔偿的范围等。
  
  2.还要考虑交通事故侵权方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侵害的程度、时间的长短以及是暂时还是永久性不可恢复的伤害,事故对被害人后续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影响。
  
  被害人具体受伤的程度,最终的残疾评定等级:
  
  1.如果被害人受伤严重,并且伤残等级非常高,就需要赔偿很高的金额。如果被害人受伤较轻,后续影响较小,那么就可以赔偿较低的金额。
  
  2.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受害人成为植物人、高度瘫痪或当场死亡等情况,受害人一般也会提出比较高的赔偿金额。还要考虑交通事故中,侵权方和受害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的划分。
  
  3.相关的民法规定,如果被害人是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侵权方一般就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被害人本身对事故就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酌情减少赔偿的金额。
  
  4.在精神损害赔偿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确定精神损失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之一。除此之外还要考虑的就是,案件发生地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因为在我们国家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一样。
  
  5.相同案件的情况下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会大相径庭,即便是同样的状况下,金额也相差悬殊。贫困地区可以接受的赔偿金额,放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不值得一提,也起不到警戒惩罚的作用。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赔偿金额要比贫困地区多。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
  
  有关损害赔偿的金额,尽管没有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至少法律中有最高的限额的规定。
  
  比如,江苏,内蒙等。没有规定限额的地区,也可以参照最高法的案例,具体的判定金额来酌情进行审理,但是精神损失,赔偿金额最少也不会少于1000元人民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是可以私下调解的,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就考虑走法律诉讼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知识,小编为你精心整理推荐了以下内容,赶快去点击查看吧。
  
  


·提出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是我国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司法实践中,因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不同,造成经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也不同,因此,交通事故赔偿的当事人往往围绕管辖权进行争辩。在这种时候管辖权异议就常会被提出,下面我们将对交通事故管辖权异议进行一些基本介绍。 什么...


·交通伤与工伤竞合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伤与工伤竞合的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


·交通肇事者逃逸判刑几年?
      交通肇事者逃逸判刑几年?交通肇事者逃逸判刑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


·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如何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比例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金比例1、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正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对等责任、无责任。2、按正常情况,主次责任,一般情况下按70:30比例承担责任,即对于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入罪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对于案件性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司法活动,在很多法律纠纷事件中都有重要运用,比如交通事故中就经常会用到对车辆的司法鉴定,那么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呢?有哪些流程?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司法...


·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一、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交通事故打110可以,还需拨打12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
      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法院在判决案件的一个法律依据。法官以此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应当归属于哪一方。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


·电子抓拍开车玩手机罚款是多少
      电子抓拍开车玩手机罚款是多少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2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违法记分分值的规定。2、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一、驾驶员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吗? 在转弯车道直行算违章,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