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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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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进行裁员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有一些员工是不能够被裁掉的,而要是公司不小心裁掉了这部分员工的话,则员工就是可以向单位索赔的。那么实践中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于劳动者履职过错进行赔偿的具体数额,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过失性裁员索赔注意哪些问题
  应注意的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劳动者赔偿方式限定为20%的情形仅指克扣工资的前提,且前面有一限制“可”,并不排除采取一次性赔偿等方式。
  如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本案中某报业公司的损失不可能一次性得到全部赔偿。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适用的是《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引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法院要求刘某一次性赔偿某报业公司损失的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单位的合法利益,是合理、合法的。
  从司法实践看,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履职过失的性质提出不同的索赔要求:
  (1)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一般过失,可以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对职工进行降级或减薪处理;(2)劳动者重大失职或故意损坏企业财产构成犯罪(如构成侵占罪等)的,可以在法院刑事审判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3)对于涉嫌侵占(如本上述案例)等重大失职行为但无证据证明构成犯罪且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现实损失的,可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之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的,按照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的约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5)劳动者履职过程中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向第三人赔偿后可依劳动合同向劳动者追偿。
  事后索赔毕竟被动。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管理,使各个用工环节既互相独立,叉统一配合,相得益彰。只有这样,劳动者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用人单位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减少工作差错、创造出更大效益,劳资关系才能得到真正和谐发展。
  相信各位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已经知道过失性裁员索赔的情形有哪些了吧,同时我们还为您提供了过失性裁员索赔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但愿能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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