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怀孕,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怀孕,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怀孕,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二、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除劳动法二十五条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和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和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怀孕女职工合法权益
  2011年11月21日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的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综上所述,如果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怀孕了,那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是不可以强行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如果还对您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那么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一、刚刚生完孩子公司能辞退吗?
      一、刚刚生完孩子公司能辞退吗? 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集团公司是以资本为纽带成立起来的共同行动的一系列公司,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拥有许多生产和经营机构,规模庞大、财力雄厚。集团公司实际上就是拥有许多下属公司的一个集体公司,因此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也非常严格,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市集团...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那激烈,因此有很多公司在竞争的过程中出现倒闭或者被吞并的情况,公司倒闭直接影响的将会是公司的员工,因为员工直接会面临的是失业带来的压力,以及生活经济压力,那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公司倒闭孕妇赔偿标准:公司因倒闭与员工解...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如下之一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⑴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⑵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 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有法定资金并经营的是特定客户的资金专项惯例业务。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设立子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


·公司合并原公司需要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


·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社会上很多的民营企业也在不断的产生,成长,有的发展的好,所以继续的存在在社会上,但是有些公司企业,因为某些原因,破产的消失在社会上,总之这个经济社会就是这些民营企业不断的更替。那么关于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怎么样的? 一、一人公司法人年龄要求 没有...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及相关内容 现在国家非常倡导人民自主创业,在创业的过程中,创办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那么,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呢?有哪些相关的内容需要注意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 公司的类型有很多种,最为长见的就是上市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呢?在这里我们要提示一下,公司法中没有确切的表明上市公司属于什么性质,怎么样才能成为上市公司,因为要结合证券法中的相关条列才能进一步解释上市公司的性质,和如何...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如何并购公司,有哪些阶段 一、如何并购公司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