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我们发现很多关系到财产方面的犯罪,其实都是对具体的数额有要求的,此时不管是定罪还是处罚,基本上都离不开财物的数额。那对于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呢?而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开设赌场罪如何处罚
  
  (一)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5、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6、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
  
  5、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多大的疑问吧。不仅是赌博罪,对于开设赌场罪其实我国也是有数额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要求的话,则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诈骗罪并没有所谓的八种立案情况,只要达到一定的诈骗金额,则必须予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骨折的话,那么还是要先进行司法鉴定,确认此时造成的骨折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然后才能据此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一、故意伤害罪致骨折判几年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哪几个要素?
      刑事犯罪构成包括哪几个要素?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


·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通常,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都是没有过错的,被害人本身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所以通常都是一个案件的原告,但是也存在着被害人有过错的时候,或许就是因为被害人的过错导致行为人犯罪的一个过程。那么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一、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


·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怎样的?
      犯罪行为在日常行为是较为平常出现的,民事主体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实施的犯罪行为不仅会侵害他人的权益,而且还会使社会处于动荡之中,甚者还会危害国家的经济利益。故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就犯罪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旨在加以制止。 一、创立“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概念 在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
      一、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


·恐吓威胁罪该怎么处罚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以这个威胁恐吓罪名称命名,而是在寻衅滋事罪的情节中增加了威胁恐吓的内容。同时也需要结合实际触犯的罪名来对威胁行为进行定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
      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 一、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多少年? 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后管制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超过三十五年的,判刑不超过二十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


·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酒驾,因此,如果行为人喝醉了酒却依然驾驶机动车的,是有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构成犯罪,自然要受到处罚。那你知道,危险驾驶罪是如何处理的吗?我们在下文做了整理,供你阅读。 一、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理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


·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少年强则国家强,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应从小抓起,对处于叛逆期的青年更应该加强对他们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避免青少年犯错误,下面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