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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劳动合同辞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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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劳动合同辞退怎么办?
  
  
  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期内辞退处理方法是?
  
  
  (一)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二)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时到底应该考虑多少情况,来最终得出员工的补偿呢?本文就该案例作个详尽的解释:
  
  
  (一)经济补偿金部分
  
  
  员工被公司辞退,在劳动法上是属于单位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属于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但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应该有经济补偿金,其原因劳动法苑网曾经专文叙述,需要了解者可以点击查看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工作是什么关系?。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叙述中可得知,他在该单位共工作了2年10个月,如果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应该给予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由上海管辖的话,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
  
  
  就上海的情况来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劳动合同期间被辞退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无理解雇,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追讨合理赔偿;另一种情况就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是说职工可能符合了辞退原则,用人单位将不会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以后,双方都应该坚决履行合同上规定的相关条款。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或者违法犯罪、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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