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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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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是否还有偿还的义务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除非夫妻一方为逃避债务将财产全部分割给另一方所有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该行为。如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且在期限之内,在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承担债务。如果保证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需要先行起诉债务人,只有无偿还能力,债权人方可以要求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债权人并未在保证期限届满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将不必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种类,无论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均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该期限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就保证责任的种类约定不明确的,视为连带保证责任。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条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于离婚所涉及到的债务问题,在我国法律上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后担保的债务,根据担保的内容进行偿还,除特殊情况以外。但是我们需要区分一方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以便更加简单的处理案件,避免造成自身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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