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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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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知道工伤索赔技巧都有哪些吗?其实在进行工伤索赔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技巧,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在索赔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的。下面,我们为你介绍工伤索赔要注意的方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结合劳动争议实务,工伤索赔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对劳动关系证据的收集与保留
  提出工伤索赔的前提是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的前提则是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首先是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判断劳动关系成立的基本标准。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可以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举证。因此,以上相关证据平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
   2、工伤赔偿的相关受理机构
  (1)申请工伤认定的机构。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外,应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对工伤的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机构: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具体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在接到诊断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面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再不服,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该鉴定为最终鉴定。
   3、申请工伤赔偿的主体
  (1)职工所在单位。
  (2)工伤职工、近亲属和工会组织。
   4、注意在工伤中可享受抚恤金的亲属范围
  不是所有的工亡亲属都能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上述四点就是在工伤索赔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这也可以看作是工伤索赔技巧的内容,各位可以参考一下。工伤索赔的时候应当注意保留并收集证据,而且应当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千万不要找错对象。而要是在进行工伤索赔的时候遇到了什么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委托我们营口律师来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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