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生效后怎么更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协议生效后怎么更改?离婚协议生效后的更改必须要与另一方主体协商之后才能进行,这是由于协议虽然大部分情形下是由一方拟定的,但是只有双方都签字之后才会生效,故而若是在生效之后还想要修改,就必须也得到另一方主体的同意,否则修改的情形不会生效。二、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3、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 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4、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我们认为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简单写省事儿又省力,节约墨水;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因此,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产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们还是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以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我国很多的夫妻办理的离婚手续都是由双方协商拟定离婚协议并且签署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情形下虽然罪节约成本,但是也很容易由于该协议的签署而发生纠纷,该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就会生效,之后若是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时不得更改的。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吗?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吗?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


·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么?
      最近几年,离婚率越来越高,有的夫妻之间离婚并不是很顺利,甚至会因为财产分割等原因进行离婚官司。您都知道,在法院打官司,一般当事人都是要到场的,但是有也有当事人不到场的。离婚官司由于涉及到人身关系,具有特殊性。那么,离婚官司原告不到场可以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原...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实践中,离婚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肯定是不能自动解除的,而是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最终达到离婚目的。而此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都是要支付一定费用的,那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1、法院要收...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


·大家都明白的是醉酒驾驶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
      您都明白的是醉酒驾驶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还是有一些人醉酒之后依然会选择驾驶机动车,这种行为需要法律进行严格的规制,事实上我国也进行了规制,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重新考驾照流程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


·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有关的权利,故而是不能依据父母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在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了规范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减少纠纷,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对于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以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都进行了概括...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毕竟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那其中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赔偿时间有什么规定?
      离婚是比较复杂的情感纠纷案件,而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更是繁琐。但是夫妻双方的离婚必然伴随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此,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所涉及到的方面以及离婚财产分割赔偿时间做了规定,以下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赔偿时间的解答。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


·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写抚养费由男方负责
      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写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对于大额的教育费、医疗费双方按5:5比例承担。同时双方约定支付抚养费...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另一方面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社会各界应当对于当事人的隐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给非婚生子女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总之,给非婚生子女一个健康的生存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