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吗?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病假期间,是可以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关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如果超出医疗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在进行工程的过程中,如果想要改变一下合同中约定的价格,需要一定的方法才可以,因为在工程开始时都会对价格作出明文规定,但遇上一些特殊情况,还是有方法更改的。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都会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报备应当去哪里进行办理
       在我国国家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往往是在整个工程运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当质量发生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员应当进行报备。那么,您知道工程质量报备应当去哪里办理呢?按照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报备时应当到建设单位进行办理。在办理的过程中应当准备好相关资料。 一、在我国工程质量去哪报...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1至10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用人单位规定处理,无规定的可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70%享受;异地治疗的费用稍高。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误工费...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流程。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该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该劳动者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工伤赔偿。但工伤认定是有一定的时效的,在一定的情况下,该时限可以暂时中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预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预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理和有效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根据《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而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了。那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相信以下文章可以回答您的...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是什么?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是什么样的? 在现代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前都会购买一套房屋,然后进行专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装修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安全的问题,这个时候一般当事人会进行协议。那么,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是什么样的这个问...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