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周末加班工时扣除吃饭时间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周末加班工时扣除吃饭时间吗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基本工资为1600/21.75=73.56/8=9。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综上所述,周末加班还是会按照平时工作的规定进行,所以吃饭的时间是不会算加班时间的,吃饭是算作当天的休息时间,也就不包括加班费用了,加班工资会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对劳动者进行补贴,注意工资的发放就可以了。
  
  
  


·公司倒闭工资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在人事方面的管理,或者在经营方针上面的调整不够完善的话,很容易就会导致公司倒闭。公司倒闭的话,不仅会给整个社会财富带来一定的影响,最主要的还是对公司里的员工。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公司倒闭工资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倒闭了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需要在旧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护理费用等都需要照常的来进行发放,当然了,如果职工退休之后他没有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依然是需要承担这种工伤保险责任的。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劳动争议能申请仲裁吗? 在当今社会,很多经济纠纷中,当事人都能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不过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仲裁能申请仲裁吗?如果能,那么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呢?这些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它们关系着劳动者能否通过仲裁的方式实现合法权...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


·司法鉴定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一些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进行审查监督的一项措施,在鉴证过程中,如劳动合同不合法、不可行,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鉴证是对自己非常有利的,那么,司法鉴定劳动合同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合同鉴...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1、养老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类似于国际准则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根据...


·公共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什么?
      公共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什么防空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建造,其在我国的战略部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共人防工程从实际上来讲就是一个地下的防护设施,战争时期人们可以在里面躲避防止空袭,平时的情况下,该地也可以作为一般的保存物品的基地。那么,对于公共人防工程来讲其作用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今天...


·施工未围挡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施工未围挡的处罚依据是什么?施工未围挡的处罚依据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规定,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以500元以上3000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根据法律规定,本着教育与处...


·劳动者是否需要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符合条件三十日前书面告知劳动者享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该条例第19条规定,劳动者没有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视为劳动者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条文来看,用人...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一、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节假日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兴奋的一件事情,因为节假日您可以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休闲娱乐一下,但是有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在节假日也是需要加班的,那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