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刑事拘留后批捕会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24个小时之内会通知家属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公安机关要开具逮捕证,逮捕证有四联,一联公安存档,一联交检察院办案部门,一联交被逮捕人签收,还有一联就是犯罪嫌疑人家属通知书,因此公安机关是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二、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事关案件的一些调查工作肯定不会向家属透露的,司法部门也不会把任何的情况告知刑事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对司法机关的逮捕是有知情权的,不过,也有可能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不在本地,公安机关短时间之内因特殊情况无法通知家属的也不违法。
  
  
  


·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一、26岁女子被执行死刑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触犯了刑法中的死刑罪名;   2、必须是犯罪情节达到死刑条件;   3、是判刑时候没有怀孕。   《刑法》规定的死刑条件和不适用死刑的对象: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
      一、在什么情况下才算重婚罪?在明明有配偶,但和他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是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才算重婚罪,我国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与婚外第三者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或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


·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变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变共同财产?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都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当前社会生活压力非常大,有很多的婚姻都是非常务实没有太多感情因素的,虽说生活这样会更好,但是作为夫妻生活这样做肯定是没有太多幸福感的,而且这样的问题就是导致离婚率非常高,离婚问题涉及到的财产纠纷问题往往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正常生活。那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呢? 老公违反夫妻相...


·离婚案件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
      离婚案件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 离婚案件最新民事判决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离婚案件作为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类往往是很复杂的,因为离婚会涉及到双方财产问题,例如某些财产是否应当作为可分割财产。还有小孩子的归属问题,那么这些问题都是在离婚案件中的难点,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拿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结婚证的, 还需要提交户口本等材料。对于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


·小孩子抚养费财产的标准
      现在很多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单亲家庭不容易,孩子的抚养费是个大问题。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但是小孩子抚养费财产是有标准的。夫妻双方需要按照标准支付,任何一方不允许推脱责任。下面我们将介绍抚养费的内容。 一、...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如何增加抚养费?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那么此时可以要求增...


·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现实中,即使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也是不能免除对自己亲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离婚后,一方抚养...


·如何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分割财产不均引起的。当事人不择手段争夺财产、私自变卖房产、伪造债务拖欠证明等,都是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面存在的问题。只有财产分割顺利完成,双方离婚手续才算正式办好。那么如何解决2017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如何解决年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