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二、农村土地确权办理流程1、必须当地已经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当地土地部门、农村工作部门已经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而且已经进行到你所属的行政村了,那么才可以办理确权登记。2、先确权在开展土地确定工作时,上级部门会安排一直工作组或是工作队来进行确权工作。确权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找出这块地的档案记录信息,再与实际丈量信息进行对比,再次登记入档,这样就算完成了。其实在实际工作中就没有那么简单了,需要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每个村集体之间、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都需要工作组进行处理。所以确权是个比较难做的工作。3、再登记当工作组将集体土地的坐标、面积、用途、所属集体等信息全部统计完全后,将为这块集体土地归集入档,在土地部门就有了其详细资料,将来无论这块集体土地如何流转都会有据可循。4、最后发证确权、登记和发证都是有县一级进行安排的,当确权完成后,县一级RMZF就开始登记造册,核实发放证书了。这个证书将发放给其土地所有人,一般是村集体或是村民小组集体。不过在实际工作也有颁发给乡镇一级集体的。例如:《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农村性质的土地尽管在表面上看就是国家给农民用以种庄稼生活的土地,但是在归属上仍然要把这些权利以集体的名义归拢以便管理,所以农民如果想要以自己的财产权益要求将经营性的土地确定权利为自己是行不通的,只有集体统一办理才是被允许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基本种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政府的城市规划,有些时候是以征地补偿为代价的。在规划过程当中,大多数的土地都必须为城市的建造让路。因此针对一些基本农田也有可能会被政府征来进行修建其他的建筑物。征用基本农田的话,那么需要根据农田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征地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容主要包含场地租赁期限、用途、费用等,在本着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基本的服务,双方应遵守合约的规定,如果违背可以要求终止合约。那么,影院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看看我们怎么说: 影剧院商务服务合同场地租赁...


·法律援助代理地域区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代理地域区分是怎样的?县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即使听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证之后,也只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这就决定了若国家行政机关有需要,可以进行征收工作,各地民情不同,故而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


·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在办理公司注册地址时要先有所了解其中的风险,才能更好的预防和避免。公司注册地址风险是怎样的?有何风险呢?一、公司注册地址法律风险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不同的城市对注册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样...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要按照征收土原用途进行补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等等各种补偿。由于湖北是个大省,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补偿的标准也就不同,那么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2017年湖北恩...


·我国土地使用权权益包括哪些?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权益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


·二手房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人的理念变化的很大,也有可能是房价太高,很多人选择了购买二手房。所以就有一个二手房土地证过户的问题。很多人是第一次接触二手房买卖。不知道二手房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多少,那么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到底需要多少费用呢? 一、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到底需要多少费用呢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