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流程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流程是什么?对于发行企业债,在企业确定发行意向之后建议首先确定主承销商,由主承销商配合企业以及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完成以下工作。1、确定发行主体2、确定担保人或担保方式,担保通常有第三方担保、土地抵押担保、设立偿债基金等方式。3、确定筹集资金的使用项目4、确定其他中介机构5、确定发行方案6、主承销商协助向地方发改委提出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7、主承销商协助企业建立与主管部门的关系8、制作申请材料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9、发行和承销准备工作10、发行事宜包括销售、划款、承销工作汇报、验资等二、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4、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6、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三、公司债务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是主要的融资手段,这种方式成本低。公司发行债券有严格程序,先由公司股东会议批准发行方案,然后报请证监会审核,拿到批文后找证券公司承销,发行债券可以选择平价或者溢价等方式,期限也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当事人约定借钱不给利息是否可以
      当事人约定借钱不给利息是否可以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 举例说明:甲借给乙10万元,乙打了借条,一年后归还,借条上没有说明利息。因此,乙只需要还10万元本金,不用还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


·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
      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民间借贷越来越多,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大多数民间借贷当事人都知道,发生债务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具体该如何操作呢,发生债务纠纷要如何提起诉讼呢?我们知道打官司讲究的就是打证据,那么打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什么证据?要是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呢,换言之,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有关债权债务法律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公商户的债务是怎么承担的?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1、我国《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判断是个人投资还是家庭投资,应审查两方面:一是投入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二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中的收益是...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追讨债务,对很多债权人来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因为债务人一直找借口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又不能采取违法解决,而且债权人知道的法律途径也少,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1、和解 协商和解是...


·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一、借条的担保人需要写什么信息? 1、对于有担保人的债务关系借条上需要有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的信息,至于其他的信息,可以体现在担保合同之中。借条担保人必需要在落款处签字,假如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借款担保人与出借...


·男方欠债能争抚养权吗
      可以,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父方与母...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在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要是公民生前还有债务的话,此时继承人也是要对债务进行继承的,因此广义的遗产应该就是包括了债务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罪,因此,企业在对外举债中应当避免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