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贪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贪污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打击报复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只具备其中一项的,不能处死刑。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据此,如果个人贪污数额为1万元以上的,即使行为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也不得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有其他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除外)。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贪污罪的确定不仅对于自己的生活有着消极影响,自己今后的后代都会存在一定的影响,毕竟此类行为对于社会的稳定有着不良的影响,不过在生活中贪污人员依旧存在,所有关部门对于问题的重视程度不会减少,所以自己需要积极的处理,减少自己的刑期。
  
  
  


·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如何处罚抢劫犯罪
      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会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即抢劫罪。那么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呢?我们马上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


·广西关于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广西关于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不清楚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认为两者是相同的罪行。那么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怎样来区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


·上海集资诈骗数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当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募集资金,或者对募集的资金用于非法用途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有个人,也有单位,其构成犯罪的金额起点和量刑标准是不同的。而各地经济的差异对诈骗金额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上海集资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呢? 一...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
      2019清醉驾构成哪些罪行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集资诈骗的新闻,您听到的也不少,集资诈骗的行为对于社会的损害是非常大的。有的朋友因集资诈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是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非常严格的,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时间在反集资诈骗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目的就是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集资诈骗犯罪的有关内容...


·法院对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犯罪既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2、对既遂犯应直接按照《刑法》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


·生产伪劣商品罪如何判决?
      假冒伪劣商品不仅影响到消费者正常使用,严重者还会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案件,其中有些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责任人被司法机构追究法律责任。那么生产伪劣商品罪如何判决?下面我们结合有关刑法条文和您讲一讲。 一、生产伪劣商品罪如何判...


·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汽车逐渐被普及,但伴随着交通便利的却是不断增加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频发也牵涉到了很多法律问题。轻微事故逃逸拘留吗?轻微肇事逃逸被拘留的情况有哪些?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将在这里为您一一解答,请仔细阅读。 ...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严重 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 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 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