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
  
  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利息属于担保贷款的一部分。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第五条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条 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并依法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因自身原因导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记载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六条 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文书和登记簿格式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问题的回答。股权质押贷款这种担保方式,可以贷款到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商业活动中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 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与股东会作出此决定的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上述变更请求。 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


·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什么?注册资本金实缴制度的概念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实缴的总资本相符。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但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


·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下面是为你做的具体介绍。 一、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由于非上市公司融资十分艰难,因此想要壮大发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但非上市公司又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无论怎样,还是要解决非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困难的问题。因此分析非上市公司现有的融资方式的特点,以及其存在的问题,对帮助解决非上市公司融资难的问题有着...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法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注册公司时是一个人,有可能之后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些都是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那么公司法中更换公司法人代表人需要费用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变更的手续及流程:...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出资的时间以及出资的份额,直接决定了将来在公司当中的地位,以及公司的运营成立等比较重要的一些事情。由于关于出资这一块在以前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给公司的顺利经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在我国新公司法当中对出资这一问题作出了比较规范的制定。...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
      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一个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团队经营的结果,公司日常的活动行为也涉及到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有涉嫌犯罪行为的活动将有法人代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公司中法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公司法有限公司责任法人怎样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有限公...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公司的公司法人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重新进行变更。但是公司法人在进行变更的时候,国家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的,并且需要将变更公司法人的相关证件准备好以后,才可以对法人进行变更。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一...


·装修公司法人跑路后续事宜该如何处理
      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和内部管理都用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对这类人的责任和义务都有着明确的要求,但由于公司的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经常会出现法人跑路的情况发生。那装修公司法人跑路后续事宜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一般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一般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吸收合并总体方案 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继承安排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职工安置方案 6、合并手续的办理 7、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二、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样本 甲方...


·公司法同股同权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同股同权,其实从字面上就非常容易理解其中的含义,就是在股份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无论身份的高低、职位的高低只要拥有同一类型的股份,在享受权利的时候就都是平等。那么,公司法同股同权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可以不相同。股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