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拆迁款中自建房的归属是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拆迁款中自建房的归属是谁?只要有土地证和建房许可证,自建房屋的拆迁应该得到全额补偿。但具体补偿标准,只能根据当地的实际,由土地的类别等级以及房屋的结构折旧情况决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二、房屋拆迁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1、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2、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被政府征用拆迁的,房本和土地证都有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和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可以选择补偿房屋,比如现金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现在也有些灵活处理的方式,就是两者结合,拆迁补偿款根据当地出台的文件标准执行。
  
  
  


·房产赠与过户费用是否要缴纳?
      需要缴纳费用。一.营业税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房屋赠与税费涉及哪些方面,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2018年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若想要购买房子的话,其实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今完全可以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自己承担首付之后,就剩余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那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现在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在首套房...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有哪些规定 萍乡拆迁房屋补偿的相关规定 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房屋征收的补偿 ...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离婚后的银行贷款有两种处理情况: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


·一、开发商可否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一、开发商可否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开发商不可以单方违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非买家有违反合同并且达到可以解除合约的条件 (一)、有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因...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
      一般房屋进行预告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买房者的利益,目前也有很多人会积极的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对于从来没有办理过预告登记证明的人来说,在办理相关登记的时候会对其具体内容不太明白,比如预告登记费收费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下预告登记费收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预告登记费收费...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
      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契约样本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倾向于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感觉这样更有安全感,但在进行房屋买卖时,往往会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最关键的一个文件就是房屋买卖契约,网的我们下面带你了解,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约是指房...


·二手房首付比例多少
      二手房首付比例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理吗
      夫妻结婚的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固然重要,但是真的到了离婚的地步的话,肯定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唯一作为房产分割的重要依据的。所以很多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其实也没有必要过多的关注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理吗? 一、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