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未婚的子女抚养法律如何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对于未婚的子女抚养法律如何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二、具体规定是什么?根据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 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所以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与婚生子女的规定基本上是一致的,无论是父方取得抚养权还是母方取得所有权,都应当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对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也应对孩子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即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帮助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实践中,男女订立婚前财产协议,首先需要搞清楚婚前财产的范围,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那么具体来说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


·新婚姻法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一、民法典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


·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一、非婚同居构成条件有哪些 1、非婚同居的双方必须是无配偶男女两性。 同性恋者不能构成非婚同居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是违反民法典规定的非法行为,不能构成非婚同居。 2、双方自愿建立像夫妻一样的生活共同体,但并不具备构成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 非婚同居的...


·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要是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不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就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的。但有的人在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居然在问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条件可以更改吗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不能更改的,在法...


·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需要注意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
      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需要注意什么离婚财产分割案起诉需要注意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
      虽然法律方面没有规定男女结婚之前,男方必须要给付女方家结婚彩礼,但从实际来看,现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结婚都是流行这一做法的,也可以说是民间结婚中的一种习俗。当然,在结婚彩礼方面其实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当然要想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的话,就要先搞清楚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下...


·双方都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都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请求当中,双方都属于原告方要求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种离婚诉讼请求,更多的情况下不是要解除婚姻关系,而是针对婚姻关系解除以后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这些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双方都起诉离婚...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


·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多少?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已经渐渐变成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了。然而,伴随着离婚,一系列的问题渐渐出现,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等等,那么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多少呢?今天,的我们将要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关于离婚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