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它只应是住宅本身的进价,而不应包括其他费用。由于住宅的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甚至一百多年,在这样长时期内物价变化很大,故一般均不以其原始造价为计算依据,而按重置,即在现实条件下重新建造该类住宅所需的货币支出来计算。
  
  (2)房屋的残值,是指房屋经过长期使用,失去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以后残留的建筑材料的价值。清理费用是拆除清理报废的破旧房屋时所支付的人工、机具的费用,它作为使用房屋的追加耗费,应计入成本之内。一般都以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为净残值,简称残值。因为它在住宅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而且是在住宅报废后才能得到的,因此它与原值无法比较。
  
  在计算时,都采用按当时工资和材料价格水平预告估计的办法,有时计算折旧时也采用残值率这一参数,即残值和原值的比率。各种结构房屋的残值率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为0;砖混结构为2%;砖木结构一等为6%;砖木结构二等为4%;砖木结构三等为3%;简单结构为0。
  
  (3)使用年限,是住宅实物形态经外界的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从而发生有形的磨损;在有形的磨损下,住宅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称为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折旧年限,是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它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经济寿命。折旧年限除与使用年限有关外,还受无形损耗的影响。
  
  房屋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算公式为:
  
  造价-残值造价×(1-残值率)
  
  消费者在购买旧房时,也可以利用折旧法求出所购旧房大概价值。公式为:
  
  旧房价格=造价-年折旧费已使用年数
  
  当然,确定房屋的价格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如房屋所处的地段位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楼房的层次与朝向等。
  
  二、二手房买卖中需要评估的情况有哪些
  
  房地产评估不是二手房交易的必备程序,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价格只要双方协商确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就会据此登记过户,只要以下几种情形发生时需要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2)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需要评估。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评估。房地产保险评估,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4)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评估。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有些购房人为了少付首付款而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对贷款银行来说有很大风险,因此,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有些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的贷到款项,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5)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可能要进行评估。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显示公平为由发生纠纷,一方或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随着时间的流逝,二手房被居住使用,那必然也就会带给二手房带来一定的损耗,而这被称之为折损。其他条件一样的二手房,若是修建的年代比较久远了,那么现存的价值往往也就没有那么大。当然,从二手房的建筑结构、装修程度来看的话,其实也是会对二手房的价值造成影响。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就要更加的小心注意,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买房子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


·租房纠纷中中介的责任有哪些
      租房纠纷中中介的责任有哪些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 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2. 因中介的...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案件也成为常见案件,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不均,甚至后期矛盾纠纷升级的比比皆是,这也就导致现在很多人在离婚时选择办理公证,那么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其实很多人都具体情况不是特别清楚,接下来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一、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按照《民法典》的一...


·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此时都会有一定的流程,当事人只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了,那么才有可能顺利的租赁到满意的房屋。那具体来说,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的正规流程是怎样的 (一)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二)房主查看...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什么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合同法是怎么规定
      什么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赠与的定义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有些夫妻在结婚后对财产的分配有很多疑虑,对于房产必须要有自己的名字才感觉安心,法律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通过下文的内容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一、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房子...


·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怎样公正?
      房产算是每一个人的重要财产,房子的问题也不容小觑。当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维持夫妻生活,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这个问题相信也困扰了很多人,我们今天就对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公证以及公正的内容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协议离婚房产要不要进行公证 法律上不需要,生活中视情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