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怎么上户女方未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同样是可以上户口的。女方没有离婚就和别人生孩子构成重婚罪,和别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子女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二、非婚生子女需交纳社会抚养费以北京为例,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综上所述,对于非婚生子是和婚生子同等待遇的,所以仍然可以上户口,但是出现非婚生子的情况,那么一方就属于重婚罪的行为,在法律规定上是会承担相应的离婚赔偿的,而对于非婚生子女享受到额待遇从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观点集成
        1、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


·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


·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我们知道,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需要先就孩子的抚养权等债权债务关系的分担进行协商。那么对于抚养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抚养子女的探望是...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不管是进行什么样的诉讼,其实我们经常看到的都是当事人本人出庭支持了诉讼的,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打官司,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要是属于离婚案件的话,此时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一、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有抚养费的具体支付等内容,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履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内容,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


·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能出判决结果
      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能出判决结果 一、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能出判决结果? 离婚开庭审理几个小时是肯定无法出判决结果的,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3到6个月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可以风险代理吗?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可以风险代理吗? 离婚案件不可以使用风险代理。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在众多的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的地位非常重要。像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政府大政方针等,都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规范各地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那么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下面通过我...


·重婚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重婚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重婚离婚起诉书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