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需要如何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现在,大多数人身边都会出现出租房屋的现象。相应的,就会出现租房的合同到期的现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了之后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去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打了欠条未还钱怎么办?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下面我们就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
   一、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怎么办?
  诉讼时效的问题在租赁合同履行完后,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其理由是,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因此应当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这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利的。还有的主张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其理由在于,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间,其基础合同是租赁合同。其基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不会因为当事人出具欠条的单方法律行为而改变租赁合同的租金性质。因此,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从《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来看。当事人同意履行,其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能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如果需要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法》236条: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但承租方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除合同期限条款外,其他条款可按原合同执行。但须注意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提前通知,给承租人以合理的时间搬家;对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权无此限制。
  租房合同履行完毕是不需要刻意去解除合同的,如果需要续租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没有续约的情况下视为不定期租赁,期间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如果承租人出具了欠条而未归还的,应当使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的问题,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做房抵贷吗
      只要符合房抵贷的条件就可以。"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住房、商住两用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房抵贷的申请条件:1、借款人年龄在18-60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配偶符...


·新婚姻法 房产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夫妻双方的离婚必然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在以前只要房产证上面有你的名字那么离婚时房产也可以分的一半,但是这样对很多人来说极不公平,不过民法典中对于财产分割中的房产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那么...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


·房屋过户2018有新规定缴税情况是怎么样的?
      房屋过户2018有新规定缴税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这不仅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在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买卖协议的。那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这个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带来最新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 卖方:_____...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老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规定是如下所述:(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一、判决前房产抵押有效吗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有效。但如果抵押目的是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


·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房屋的价格可以说是由市场调节之后定价的,此时需要结合房屋所在的位置、周边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等进行确定。因此就会出现有的房屋价格高,而有的房屋价格低的情况,就容易造成房屋差价损失。那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如何...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指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得到房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有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离婚析产房子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税类: ①契税按产价2%; ②印花5元。 费类: ①登记费80元; 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 ③工本费20元。 二、如何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怎么写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大家都知道需要
      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怎么写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您都知道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有些合同条款不够齐全,特别是违约条款甚至都没有约定,这类合同无论对于买方还是卖方来讲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写,下面就为您提供一篇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商品房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