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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意外死亡赔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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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意外死亡赔偿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 年龄 出生日期 职业 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元;
  
  2、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元;
  
  3、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元;
  
  4、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补偿乙方×××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元;
  
  5、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6、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盖印)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
  
  二、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省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于6。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省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于(48-60个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配偶:如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乘于40% 。
  
  (二)其他亲属:指工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重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 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乘于30%
  
  (三)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即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但是,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事实上,工伤赔偿协议和一般的意外事故赔偿协议的写法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关键体现在协议书上的这些详细的内容,面对工伤事故劳动者可以选择的并不是必须和用人单位私了,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也大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家属可以考虑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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