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弱电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弱电工程合同怎么写?
  
  弱电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2、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3、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4、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5、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6、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7、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8、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9、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的合同范本·施工分包合同·房屋建筑装修施工合同·钢结构施工合同·家装施工合同·施工监理合同·油漆施工合同·维修施工合同·广告牌施工合同·景观施工合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弱电工程合同中写明了工程概况、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工程进度安排、工程验收时间、合同预算金额、结算方式、不可抗拒事故、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等。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弄清楚合同中的规定,在发生纠纷时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以免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烧伤工伤鉴定细节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您要知道一个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烧伤工伤可以在工伤的概念上延伸。比如说,目前的油田工作者就容易被烧伤,或者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工作者也容易被烧伤。诸如此类,我们就知道烧伤工伤源于职工的职业特性和职业...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外奔波难免碰壁,甚至受伤,当员工在公司因机械或重物等原因导致不幸受了工伤,那么工伤鉴定是必要的一个流程,然后才能申请和要求相关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工伤鉴定在哪儿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的相关内容吧。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 慈溪工伤鉴定要...


·广东省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的不同,自然得到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工伤鉴定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用人单位在最低限以上也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山工伤伤残鉴定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
      ?一、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情况有哪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
      您都知道的是劳动关系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都已经形成了,有的时候需要进行认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认定需要多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时间 劳动关系一般从用工之日...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 根据...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一、转包 (一)转包的概念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转包危害很多,比如容易造成投机行为,由于层层剥皮,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容易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等。 ...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