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根据新乡市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综上所述,新乡职工在单位受伤被认定是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单位赔偿。如果造成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方面规定,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6到24个月的本人月收入。经过鉴定是5级以上工伤的,还能每月领取一笔伤残津贴。
  
  
  


·恢复劳动关系诉状的范本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恢复劳动关系诉状诉状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恢复...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一、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时,不少岗位会经常出现工人正在执行工作时出现中暑现象。工作岗位上职员在高温天气下执行工作造成的中暑现象是工伤的一种,一般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先由单位申报,那么问题来了,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 一、中暑是否认定为工伤? 中暑属工伤,无严重后果也可申请。《...


·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如果在某企业工作的不顺心,便会有辞职的心思。辞职也就是所谓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具体来说,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在具备法...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我们国家一向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为此也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即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中国公民的反思。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下面,我们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种类分为很多种,有全日制劳动合同也有非全日制合同。那么除了叫法不同之外,他们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区别呢。了解各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作为劳动者比较需要注意的。那么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及作用。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


·浙江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如何?
      劳动者受到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只有拿到了工伤鉴定的结果才能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伤等级确定赔偿的金额,在这个过程中依据的标准就是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浙江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如何? 一、浙江工伤认定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
      在社会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定法律关系,形成法律效力,劳动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自的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呢?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受法律保护?的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公司...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一、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保险条例...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伤认定书丢失可以补办原件吗
      我们在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意外,那么工伤认定书丢失可以补办原件吗?员工发生工伤,要进行工伤认定,拿到工伤鉴定材料,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也不要担心,是可以补办的。只要待着身份证和病理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盖个章就可以了,和原件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