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著作权法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有哪些?汇编作品是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二、汇编作品的要求根据《解释》的规定和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的特点,出版者在以下环节上要严格把关:一是出版行为的授权。一定要有汇编作品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著作权是多人的,要有全体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二是稿件的来源。要对稿件的形成、汇编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注意汇编作品和原作的关系,汇编者是否与原作者就使用原作达成协议,包括其中的稿酬问题等。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实事求是,要有主编单位和主编的书面授权。对于其他署名,也要有书面授权。对于大型汇编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出版者也应索要有关的会议纪要。这几个环节是决定出版物是否涉及侵权的重要环节。由于举证责任倒置,出版者要对其合理注意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前述三个环节的合理注意义务,出版者必须有一定证明力的文字材料,予以证明。尤其像前面提到的两起案件,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一旦出版物涉及侵权,出版者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基于此,笔者建议:出版者对大型汇编作品的出版建立书稿档案制度,详细记载上述环节中合理注意义务的内容;为确保合理注意义务的履行,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将合理注意义务与三审制结合起来,对每一审次都提出相应要求。由于汇编作者并没有著作权,而只是将部分著作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汇编,所以在汇编作品出版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如果对相关著作权认定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构成了侵权行为,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商标权人转让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
      商标权人转让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商家通过注册商标让自已的产品变得与众不同,而注册商标后商标的所有人也有权利可将商标进行转让,那么什么是商标转让权,商标转让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我们在下文将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专利转让有证书吗 ?一、专利转让是否有证书? 一般来说如果是专利原件证书是没有的,最多只能是给受让人一个专利副本证明。关于专利证书也有一个比较严格的规定,专利人专利证书丢了或者是损毁是不能补办专利证书的,所以专利人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专利证书,和副本;当然进行专利转让的时候我们可...


·企业名称侵犯商标权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业秘密无期限限制,但对企业保密制度要求极为严格,否则难以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外漏。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如果假冒他人专利,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那哪些属于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属于假冒...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会公开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后会公开吗会公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信息自登记批准之日起1日后予以公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自公告之日起3日后可领取。软件作品完成后,不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就依法产生了。为了取得明确的证据,防止日后的纠纷,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需...


·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出现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人肯定会起诉侵权行为,而且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在实际中,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是非常大的,很多侵权行为都赔偿不了。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 1、申请强制执行。...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


·商标侵权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