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一、房子过户费用一般有哪些?
  
  房子过户费用一般包括营业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房屋过户将是将权利的归属名义转移给他人并且让他人因此而接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在这转移的期间需要国家个别部门要为其办理手续,其中经济成本就会用税的形式让过户当事人承担。
  
  具体包括如下: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相关法条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赠与过户需要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处理,公证书出来之后和原产权人一起到房管局进行分成赠与。除税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过户的时候一定需要准备好贷款。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房子过户的过程中所要花费的钱财并不只是交易双方所需要付出的房产价格,其中有一小部分是因为过户需要经过多道手续并支付部分的服务费用,国家部门在为当事人办理手续或者在进行房产的转接时所涉及到的税务都是需要当事人自行承担的。
  
  
  


·根据调查表明,有很多夫妻因为在结婚之前没有对各自的房产办理公
      根据调查表明,有很多夫妻因为在结婚之前没有对各自的房产办理公证手续,导致婚后双方因为房产问题而产生纠纷,甚至有些还损害到了自身合法利益。由此可见,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房产公证是多么重要的。那此时办理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办理婚前房产公证...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一、遗嘱不把房给子女是违法的吗? 遗嘱不把房给子女只要是立遗嘱者的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是违法的。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房者可以自己加以判断的,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开发商的宣传。市场上经常遇到房屋面积短缺的情形,购房者应知道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 办妥房产证后,如房屋...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


·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越来越迅速,地产开发商良莠不齐,然而房产刚需使得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跟房产打交道。那么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房屋纠纷时,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针对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 1、房地产纠纷产生后,应向哪级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多个债权人查封一个债务人房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查封的含义 查封指检查对于不合格物品贴上封条,不准许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是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 二、办理查封的相关规定 1、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一、分配对象: 管辖范围内由政府征迁拆违指挥部负责拆迁的待安置户。 二、分配原则: 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 1、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 2.特殊困难户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核实,工作小组审核,张榜...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签订房产合同后,意味着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房屋买卖关系。而此时,可能购房者因为一些原因又后悔不想购买该房产了,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通常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自己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的?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


·夫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对于夫妻在婚后所得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后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