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普通的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在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劳动者经常辞职给单位带来利益上的影响,所以约。二、劳动合同期限内怎样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职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就向单位提出离职请求的,此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支付违约金。若是此类劳动合同期间内离职,但是单位没有经济损失的,只要经过单位负责人的同意,离职的职员也可以不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类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 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相对于其它家庭财产,房产的分割比较复杂,有多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离婚房产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离婚房产纠纷解决...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在有工作的时候
      在有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因为某些事情而出了意外而受了伤。受了伤比较严重得可能还会住院,在这住院期间就没法继续工作,所以就有误工费赔偿这一说。误工费赔偿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有的人不禁想问是不是年满60误工费不支持赔偿了,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解开这个疑惑吧。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情况发生了,我们的如何处理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就为您一一作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因承包商...


·工伤认定书误签怎么办,工伤认定书拿到后怎么索赔?
      进行工伤认定的目的在于想获得单位工伤赔偿,鉴定的流程一般是劳动者将鉴定需要的材料交给社保局,然后社保局受理后,需要在限定极限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劳动者在去认定书时是需要签字的,如果工伤认定书误签怎么办?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书误签怎么办? 去社保局拿工伤伤残鉴定结...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


·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应聘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工作的待遇比较好,当然即使是在事业单位工作也是可能会造成工伤的,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工伤的话,那么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行工伤鉴定了,下面给您说说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 个人...


·员工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申请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高危作业的存在,而在这些高危作业中,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不少。但关键的是在于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就劳动者自身来说,若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