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离婚途径的选择:(一)、“好离好散”选协议离婚。两个人都想离,并且对孩子归谁、财产分配问题都没有意见的,就直接选择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由于程序简单,因此相对的省时省力一些。(二)、有争议?选诉讼离婚。男女双方,一个想离一个不想离、财产分配有争议或者孩子抚养权有争执的,就直接选择诉讼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就可以。这种离婚途径针对的是在离婚问题上有纠纷的夫妻,因此有这类纠纷的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更好地达到离婚的目的。二、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离婚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理由如下:(一)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二)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三)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四)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关于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有的人认为,夫妻要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就行了,然后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其实这只是普通人眼里认为的“离婚”,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合法夫妻并未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此时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实并没有解除。即使当事人已经分居生活多年,并且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来往,没有再履行过夫妻义务,但是从法律层面分析的话,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少分、不分财产?
      1、关于隐匿夫妻公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法院还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共同财产范围:...


·最新婚姻法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遗弃家庭成员,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家庭中,有成员被家庭成员遗弃的行为。通常上述所说的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者,都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需要别人赡养,抚养的人,比如老人,小孩,而行为人就是有抚养赡养义务的年轻人,小孩的父母,老人的子...


·深圳小孩抚养费法院一般判多少钱
      当今时代,中国各地离婚率高居不下,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几个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中,孩子的抚养费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孩子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在确定抚养权以后,就需要讨论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各地的抚养费肯定由于经济差异的不同,标准也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小孩抚养费法院一般判多...


·夫妻起诉离婚的原因很多
      夫妻起诉离婚的原因很多,就包括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等等。其中,法院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另一方就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判决。那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才好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婚...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
      一、我国法定多少岁结婚好?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


·离婚官司自己辩护可以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对于婚姻生活不和的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想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不管选择哪一种,都要按照合法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离婚案件,打离婚官司自己辩护可以吗?首先,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辩护是存在于刑事诉...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事实婚姻有关的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


·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
      生活中,夫妻中的一方搞失踪,多数都是为了躲债或者家庭关系不和谐,但这样长此以往的找不到人,势必会对夫妻感情生活造成影响,另一方也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可以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失踪能离婚吗,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裁判要旨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裁判要旨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裁判要旨是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


·遗腹子有权就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赔偿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