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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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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除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劳动者可以到原用人单位请他们帮忙重新出具一份,通常情况下,通常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办理的。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劳动合同文本丢失,通常可以凭借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佐证相关事宜,确实需要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到原用人单位,请其将公司保存的那一份取出来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格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规定,本单位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用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便于劳动者在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等关系接入时提交使用,如果丢失了,则需要重新开具,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原用人单位应当对相关材料进行保存,避免出现丢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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