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的设立必须是总公司在设立地进行登记设立,其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层面上其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所以如果没有总公司的授权,那么也不能对外进行生产经营,如果是订立合同的,需要由总公司进行追认,如果总公司不追认,但是造成损失的,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赔偿。
  
  
  


·按规定工伤鉴定委托书谁出?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伤情严重的情况下,首先应尽快就医治疗,在伤病被治愈或病情稳定得到控制时,就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手续了,如果职工因遭受工伤导致身体残疾,影响了正常行动能力,不能自行办理工伤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委托书谁出呢?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


·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
      工伤鉴定是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经过的流程,鉴定一般是由相关劳动部门委托给医院进行办理,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或者保险进程承担,不同地区对工伤鉴定的费用不同,在湖北工伤伤残鉴定费用多少费用呢?又有哪些赔偿项目呢?我们马上在下面为您解答。 伤残鉴定不是医院办理的,像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


·上海职工可以享受丧葬假几天?
      上海职工可以享受丧葬假几天?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


·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裁员,裁员时照顾哪些员工
      公司裁员其实就是解除一部分职工的劳动关系,此时肯定是对劳动者利益有很大影响的,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对公司裁员做出了一些规定,其中就包括了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裁员。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裁员 按照原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濒临破产或者生产...


·工伤认定没有来单位叫回去上班怎么办?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发生骨折的,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从发起申请到出具鉴定结果,总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最长可以是两个月。这段期限内,职工可以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不严重的话,也不会影响正常上班。那么,工伤认定没有来单位叫回去上班怎么办?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认...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一、一般情况下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


·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契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遵守相关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就得赔偿了。那要是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
      工程建设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


·辞退怀孕法人女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怀孕法人女员工怎么赔偿?1、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