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合同盖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章?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签合同盖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章?分公司印章除可以对分公司内部文件进行盖章,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代表的是分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都是属于总公司的,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规定可得,分公司就好比公司的一个办公室,对外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签订合同,尽量加盖总公司的章。即便为了图省事,盖了分公司的章,也是可以的。只是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和承担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二、分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合同效力:《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虽然法律规定在盖章时,无论是分公司的章还是总公司章都可以有效。但是签约方最好还是根据是跟哪一个公司签订的合同就盖哪一个公司的章。并且如果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最好是跟总公司进行签字盖章。如果以后产生法律纠纷也可更方便进行维权。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


·公司变更法人费用是多少?
      公司变更法人费用是多少?一、变更公司法人费用是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 ,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


·关于分公司章能签合同吗?
      关于分公司章能签合同吗?不能,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企业玩忽职守罪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397条所作出的规定来进行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私营企业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防范措施通过以上分析,完全可以说企业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程,且其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风险因素,对拟实 施并购的企业而言, 对此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防范和规避风险,以顺利地实现和 “完成”并购。 文...


·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能否起诉?
      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能否起诉?第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建立起来,公司在运作中也要设立企业法人,如果在出现意外情况下要进行变更,公司法人变更代办合同的手续有哪些?一般情况下要准备好企业变更书。指定新法人代表的证明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一、公司法人变更代办需要哪...


·一,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件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所以,公司资本的认缴时间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一、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