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种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殉年来的招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种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以该项目材料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未注明材料规格、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棒木、楠木、柚木、樟木。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折及路基和轨道铺折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从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体说明中可以看出,该定额的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起到了技术的指导作用,是企业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投标过程等的基础。内容分块明确,您有具体内容需要时,可以去查询全文。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预付款...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电力工程项目都是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而且对于电力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如果电力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验收不过,那么就很容易发生电力工程质量的事故,发生事故后果就很严重了。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索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个完整的项目之中包含了诸多子项目,需要各方当事人协调合作,共同努力,以求在限定工期内高质量的完成工程。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能再限定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的现象层出不穷,此时发包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否满足,...


·代通知金包含绩效工资
      代通知金包含绩效工资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


·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日开始,其实也是有可能被终止的,当然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但终止与解除都还不一样,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原因上面不同。那到底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因工作错误导致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


·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员有责任吗
      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员有责任吗 一、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员有责任吗 这个要根据工地当时具体发生事故的情形,以及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来确定施工员要不要承担责任。 施工员对于自己的错误应及时反映,提示义务。若施工员已尽了义务则由项目经理和公司对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员是基层的技术组...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现在许多劳动者在工作时难免会出现工伤的事故,事故有轻有重,但不管是轻重都需要有人来字符相对应的工资,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休养期间由谁支付呢?今天就由来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劳动...


·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三期的福利待遇。需要提醒注意,是否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