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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现在有没有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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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现在有没有遗产税?
  
  1、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 (根据94方案购买例外)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二、遗产继承注意事项
  
  1、时效限制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1)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24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2、权利放弃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然而,一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被认为有效?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税收的征收涉及到我们国家日常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比如说个人的所得收入需要缴纳税收,还有在企业交易过程当中的一些事项,也需要进行税收征收,但是在发生继承的时候,遗产税并没有规定。当然继承人要放弃继承遗产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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