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生活中由于现代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许多简单的交通事故中双方会先行商议责任划分,再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最后达成赔偿协议。但是也有许多司机在处理后认为处理结果不妥,此时应该如何处理呢?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带着这个问题,今天的我们就和您一起谈一谈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的修改问题。
   一、简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协议达成后能不能更改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可以更改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2、赔偿协议达成后能不能更改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通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反悔或已经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不过,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当然,若基于某种新的理由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一个新的诉讼,应享有诉权。
   二、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知
   (一)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了解赔偿款是否准备和落实
  提醒: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解,尽量做到支付赔偿款和签调解协议同时进行,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
   (二)和解协议要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需取得保险公司的书面确认
  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队和解,也签了交警认可的协议,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可,什么都没拿到。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其它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
   (三)做完伤残鉴定再和解
  需要注意的是,到交警队和解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否则和解的金额可能会很低。
   (四)注意诉讼时效
  还有很多当事人不停地和解,和解一年都没有结果,最后超过诉讼时效,只能靠别人慈悲为怀,勉强结案了之。和解一定要有个期限,不能无休止,不能超过受伤之日起一年的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在简单交通事故中处理后可修改吗这个问题上,责任认定的更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申请复核,而赔偿协议则在一般会情况下不做修改,因此,在确定签署赔偿协议前,双方应该确定赔偿符合责任的实际划分,并具有实行性。由于交通事故在生活中频发,不同事故纠纷也具有其复杂性,因此,如果您想了解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如牵扯人身损害,需等待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一般情况下,人损情况无法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达成...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在交警部门接手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作出了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能会问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处理。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了交警不可以进行调解。那具体来说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不少当事人在发生了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一方不配合可以起诉,起诉前需要做的工作如下:1、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很常见事情,此时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进行理赔,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而具体又有哪些理赔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这种情况要交警处理的证明,所以要报交警。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做责任划分,出具责任...


·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购买机动车时,不仅要支付买车的费用,还需要缴纳不同金额的保险。这些保险可以根据购车人的自身的需要进行有选择性的购买,是自主自愿的,但是只有机动车交强险不是自愿选择,而是强制性必须购买的保险,那么,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几种划分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伤2人算重大事故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2人伤2人算重大事故吗?《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


·车子查封和扣押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所谓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上加贴封条,予以强制封存。查封期间限制财产权的使用,被查封人不得处分其财产。扣押是指行政主体限制行政相对人对其财产的继续占有和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的区别在于: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于行政机关处所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