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交纳定金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双倍返还。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因此,当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二、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三、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2、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3、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综上所述,作为房屋租赁中的出租人,有义务及时交付房屋。对于出租人逾期的情况,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一般都是按照双倍定金的标准赔偿。如果逾期时间不长,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不解除合同的,也能按照逾期天数主张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需要负责任吗? 肇事逃逸自首致人重伤是需要负责任的。这种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相关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签订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 4、不动产质押自登记之...


·交通事故手骨折误工费规定?
      交通事故手骨折误工费规定有哪些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商业车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险的情形 (一)路过坑洼处车子受损 如果路过坑洼处而使得车子损坏,保险公司会因事故尚无定论、找不到责任方而绝赔。 (二)车身无辜被划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露天停车场,如爱车无辜被划伤,或是因露天中受阳光曝晒、暴雨腐蚀,而造成车...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没有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交自己索要赔偿的具体金额提交法院,请法院判决执行。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解答这个疑问。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从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十日内出具。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的交通事故,应当在从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所涉案件中,存在需要进一步鉴定的情况,可以适当予...


·车主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
      一、工伤认定二审答辩状什么时间提交?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


·一、醉驾拘役能正常交社保吗?
      一、醉驾拘役能正常交社保吗?醉驾拘役后,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正常交纳社保,醉驾拘役期间单位没有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单位就应该正常缴纳社保。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就仍然属于单位员工,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
      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14条以及相关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当中是可以进行一定的双重赔偿的。交通伤残和工伤能同时赔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