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是建筑行业所要必须遵循的规范。只有符合这个规范,才能够保障建筑工程的合法以及质量保证。那么,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具体内容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0—2001;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 65—8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200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安全帽》(GB2811-1989)
  
  《安全带》(GB6095-85)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199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
  
  《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93)
  
  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1994)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安全标志(GB2894-1996)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6)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资质证书,注册类
  
  一、二级建筑师;一、二级建造师(房建 市政 机电 公路 民航 );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建设部、水利、交通);一、二级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航道、水利水电);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给排水、动力);注册电气(供配电、发输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物业管理师
  
  资质证书,职称类
  
  暖通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电气自动化,造价工程师,照明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概预算,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师 ,园林工程师,市政工程师,设备安装,化工工程师,弱电工程师,总图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热能动力,路桥工程师,环境艺术,爆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力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环境测评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室内设计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防护防化工程师等专业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是一些国标规范,如果想要从事建筑工程方面的工作,可以考虑一下注册类或者职称类的考试等,比如一、二级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等,来获取专业的证书和称号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合法雇佣劳动者的书面凭证,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介绍。 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主动离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除非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的,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个小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根据曾经的劳动仲裁案例,也是要付加班费的,支付标准跟全日制相同。2、是否要签订用工协议答案是不一定,以双方自愿,双方可以选择以口...


·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


·什么情况不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关,在工作签订时就需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劳动法中更多的规定是来让劳动者享受更多的权利,而让用人单位承担更多的义务,但是有时候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危害劳动者权益,那什么情况不可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试用期内? (一)单位...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一、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吗? 不算,欠缺合同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


·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在现代的社会,地区之间的联系变的更加的密切,有的时候因为工作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其他的因素就会导致要转移劳动关系多的,比如说去公司设计的分公司等等。虽然现在劳动关系的转移的情况比较多见,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转移需要什么材料依旧不了解。 一、劳动关系转移所需资料有哪些? 将员工的...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怎样建立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之后,那么即使此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具体来说,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怎样建立劳动关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怎样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具体该怎么进行?
      工伤这两个字我相信您应该非常熟悉,员工因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无故受伤,而遇见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会帮助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来进行合理的介绍。 一、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
      人们来到新企业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在合同里面,要注明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社保福利等。而有些小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以种种理由不缴纳社保,只给员工发放工资。那么,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大致解释。 一、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 ...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
      私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一般劳动合同,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且具有合同必备的条款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