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问题,那么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便为您做具体地介绍,为各位提供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详情见下文:
   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6732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8486元/年
   5、死亡赔偿金:城镇26500×20=530000元,农村11139×20=222780元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50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1139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50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113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50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1139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732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848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732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8482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732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848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732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848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23949.5元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500元/年×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1139元/年×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50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1139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09元/年×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1139元/年×5年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的全部介绍了。从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该标准涉及的具体的赔偿费用是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的,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又是来自于当地的统计局的统计,因此更加符合地方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践上的认定和相关的操作,各位可作相应的参考。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
      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应该怎么确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单位车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因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此通常都是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交通事故怎么报警?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交通事故怎么报警?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时,请不要惊慌。要用手机或到临近的地方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免费的,如果手机不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地办理的业务,拔打时要加当地的区号即可。(1)及时报警。(2)地点讲清。(3)说明险情。应...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
      在生活中,我们在发生了交通故事后,报警之后处理了相关手续,会就此交通事故与对方协议赔偿,在赔偿之前,首先要将车辆进行定损,以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有什么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


·管辖权异议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交的证据有哪些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二、管辖权异议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


·交通违章扣2分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违章扣2分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违章扣2分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4、货车载物...


·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交通事故赔偿...


·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的道路交通规划现在纳入了我国长江经济发展区的规划中,这样的规划有利于安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带动安徽一大批劳动力,增加了就业率。但是这样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弊端,比如交通事故的频发发生,如何有效的防范安徽省交通事故成为了安慰的工作重心,那么,安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费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六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1、医药费: 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2、营养费: 30元/天3、 护理费:76元/天,一般六级残疾需要护理依赖,护理依赖级别一般经司法鉴定是小部分生活护理,生活护理费76元/天×365天×20年×50%(法官酌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