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的计算原则   
  1、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三是参照某些人格权转让使用的一般费用标准。在肖像权、名称权转让使用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使用费。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2、概算规则  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3、比照规则  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目前立法有规定的只有《国家赔偿法》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法第16条规定: “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虽然是国家赔偿标准,但关于人身自由权侵害的赔偿没有正式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比照这一规定执行。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相信您就会很清楚的明白了,如果理应属于自己应当得到的而没有得到,我们就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追回自己的利益,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 要给小时工缴社保吗
      小时工要交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1、交通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交强险赔,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


·起诉状交了多久通知调解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运营。在《公司法》中有一个关联交易的概念,它是指公司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比如说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交易有利有弊,那《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根据其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程有所不同,相应的,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那么,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呢? 一、责任认定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


·没买交强险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没买交强险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机动车方不承担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二、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正逐步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比如说汽车追尾、汽车撞人等。那么,如何去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如何去划分事故责任?今天,将详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法律依据、认定步骤等内容。 一、交通...


·交通事故导致眼睛十级伤残的赔偿标砖并没有统一规定
      交通事故导致眼睛十级伤残的赔偿标砖并没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即交通事故工伤,此时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通常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买车完后购车合同还有用吗?
      有用。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