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劳动合同的类型,用于保障雇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您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帮助您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 班组从事 ? ?? ?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1、按时计酬,日薪 ? ?? 元或月薪 ? ? ? 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 ? ? ? 元;
  
  3、其它: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 ? ??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联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应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撰写,主要是要注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都赔偿什么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如果一个员工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工伤伤残的情况
      如果一个员工因为意外伤害而导致工伤伤残的情况,那么他可以通过工伤保险的方式来进行相关的补偿,那这时候他的工资待遇有什么样的规定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来对职工进行工资补偿,详情来看下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2 、 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国童工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


·10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产车间机器设备众多,操作不慎的话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人因工受伤的,应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话,还需要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明确工伤等级。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费用不同。那么,10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
      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工厂建立起来,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市场运作。但是,如果工厂经营管理不善,容易出现倒闭的现象,那么,在我国工厂倒闭赔偿归谁管呢?我们将针对这个棘手的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介绍一下。 ...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