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吗?可以。未婚共同买房是婚前财产约定。如果结婚证没有领之前先办房产证写你和她两人的名字,算你们共同购买,共同所有。如果办理结婚证后,再去办房产证,按现在规定,房产证上都会写上你们两人的名字。男女一起买房不一定要以夫妻的身份买房,可以是合伙人,共有人一起买,同事之间,朋友之间不管男女都可以一起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3、4、5、10个人的名字都可以。只要你们都符合限购政策。二、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在结婚前买房时,也是可以写双方的名字的,但具体的情况应当结合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政策而定,如果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则是不可以写双方的名字的,当事人在购买房产时,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一、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一般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


·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一、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对于认购书的效力问题,并非一律都是有效的。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时...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当城市还需要发展但是没有足够土地的时候一般就会选择将农村整改为新城区进行发展,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相关的拆迁问题,拆迁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在关心的,也是当前非常热议的话题。那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呢?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


·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的财产金额较大,因此很多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选择向法院起诉。而此时就需要知道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具体解答吧。一、房屋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第二,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


·离婚分割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很多,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对其作了具体的规定。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产,那么,离婚分割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离婚财产分割要交哪几种税?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以下几种也都不需要缴纳: ...


·不签租房居间合同可以吗?
      不签租房居间合同可以吗? 实际生活中,不签租房居间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出现纠纷之后难以找到依据。 一、拒签居间协议的坏处。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常的多。有的买的是新房,而有的买的是二手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有产权的,而且产权也不一样,有的是50年的产权,有的是70年的产权。现如今最常见的就是70年产权,那么你知道现如今的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吗? 房...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


·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房子是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居高不下的房假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也有人开始购买二套房,各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是很严格的,在一线城市上海,对于上海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目的就是管控房价,防止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具体的如何认定二套房,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上海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