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麦基;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胶泥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围护结构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m者应计算1/2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设有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得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得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发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其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灯。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无永久性顶盖得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现在您应该都清楚了,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管理办法对建筑面积的计算制定了详细的规则,规定了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其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对具有阳台、车库、地下室、走廊等的建筑物,也分别列出了相应的计算方法。另外,还规定了建筑物通道、设备管道夹层、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屋顶水箱、附墙柱、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


·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虽然说员工只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发生了工伤的话,工厂或者说用人单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应该积极配合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很少有用人单位会主动的进行配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1、...


·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找到高望重的人或是有权威的组织调解,是我国自古就传下来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而受到该种方式的影响,不少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都会先找相关的调解组织去调解。那在实践中,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成年工是未满18周岁的,那一般未成年工是几岁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


·劳动合同顺延几年有效
      具体有效的期限是,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


·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非法招录童工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而要是在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又受伤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是更重的。不过我们需要先了解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受伤的该怎么办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如何理解医疗期以及医疗期的期限?
      医疗期是指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具体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离职证明是你离职时公司开给你的退工单,如果丢了,需要办其他事,和原单位协商写个申请,让原单位补一份离职证明。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离职补偿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因工死亡、不能工作...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责任、义务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责任、义务都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城市发展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工程质量是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重中之重。我们在工作中常常会听到五大责任主体,那么,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责任与义务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