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或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 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 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
  括基本、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 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
  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 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 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
  费;
  5、 本定额的其它材料包括零星材料、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
  的材料费;
  6、 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
  期间所增加的机械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 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 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九) 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的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
  (十) 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主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
  (十一) 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以外(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经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现在对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也有了大致的理解,该定额共分为十册,这十册共包含了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仿古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庭园工程这十方面的内容。另外,本定额只试用于北京市的工程预算,并且对涉及到建筑工程的其它内容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员工劳动中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中,同学们从学校走向社会,我们面对琳琅满目的工作岗位,除了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以外,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的签定。很多刚步入社会的同学不免有这个疑问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以及其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讲。 一、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


·疫情在家待岗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待岗有工资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工伤鉴定要什么资料
      工伤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当中的一种鉴定类别,工伤鉴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为劳动者争取到一个合法的权益。但是毕竟现如今,工伤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经常发生的,所以很多劳动者对工伤鉴定的相关流程也不是很清楚,其实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准备一定的资料,这样才方便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


·入职四个月辞职工资怎样结算?
      我们为了在社会上生存,都会尽力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不仅为了丰厚的报酬,也为了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会觉得当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选择辞职,但是这样的工资怎么结算呢,以下就是关于入职四个月辞职工资怎样结算的解答。 入职四个月辞职工资怎样结算 辞职之后...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为了追求职业进一步的发展,更换一个新的环境或者获得更高的报酬,劳动者往往会选择从原单位主动辞职,跳槽到新的单位就业。那么,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相关规定有哪些?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违约金?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依...


·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写?施工方通过投标拿到工程项目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和发包方签署合同。双方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时候,会对违约金比例做出约定。在合同中,违约条款非常重要,是一项补救措施,一旦施工方未能及时完工、工期延期导致合同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施工合同违约金怎么写?下面我们...


·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用人单位可随意对其进行调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


·不得辞退员工情形都有哪些
      不得辞退员工情形都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双方都有什么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Q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新期工资标准是什么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故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与...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在单位工作,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单位的原因,员工被辞退的现象十分常见,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被辞退是可以获得工资补偿或者经济赔偿的,但是也有很多人会遇到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像这种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的从一定程度上员工是否也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