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代理商与商家合同未生效不能解除,首先,我们要知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目的、数量、价格等其他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也就是双方的意见达到了统一,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合同生效是什么呢,合同生效呢是指这个成立的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的约束力,因为合同成立了以后需要具备一定的必要条件以后才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的情况下,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在合同成立之时也就是合同生效之时。只要是依照法律成立的合同,就在合同成立的时候就已经生效了。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基础,合同的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二、什么样的合同可以解除?现在我们来说说,什么样的合同是可以被解除的,因为双方有重大的误解而成立的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合同中有很明显的不公平条款,也是可以解除的;如果是因为一方的欺骗,诱导,致使你签订的合同,这个也是可以撤销的,再者,在别人的威胁压迫之下签订的合同或者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也是能够撤销的,还有一条就是在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确定的时候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当然就算双方有合同之意没有之前的那些条件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只要违反之前的条件,就算合同里约定了不能撤销也是可以撤销的。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再进行相关的代理的时候,都需要签订一定的代理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可能会付一些时间或者是附条件才能够使这个合同发生效力,虽然说在前期合同并没有产生效力,但是也不能够随意的进行解说,必须要有契约精神。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在您以前的认知当中,肯定会认为,合同只要签署上了双方的姓名即表示生效了,其实并不是全是这样。构成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很多种,那么您知道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吗?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


·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是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但是难免会遇到有些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合同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转让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转让的特征是什么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是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共同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即出现了新当事人。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在生活中您都有可能接触到,特别是销售合同,因为买卖随处可见,口头比较多,订立书面销售合同就比较正式了。那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要约 这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销售...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二、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如今,保险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保险是一种对人们出现重大意外事件或是对钱财,年老后的一种社会保障,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合同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一般合同更具有有偿性质。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有关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吧。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社会实际中,房屋装修与工业制造中对生石灰拥有较大的需求量。由于生石灰的自身特性,所以生石灰购销合同中的损害归责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您具体了解过生石灰购销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份生石灰购销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生石灰购销合同 甲...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里的乘人之危根据《最...


·合同违约最高赔偿额是多少?
      如果签订了合同的双方有一方违约的话,违约的那一方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那么违约的赔偿额标准最高是多少呢?在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自行就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了合约的时候的赔偿问题做约定,协商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的时候,应该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由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