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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户口继承农村山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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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镇户口继承农村山林可以吗?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该项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法定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2)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3)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农民都承包土地,种植林木,如其死亡,承包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农民对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就不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城镇户口的子女不能要求对父母的林地继承,如果父母去世,其可以继承的范围包括宅基地上的房屋。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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