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分类与编号
  1.1.1 工程资料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管理,本规程主要是按形成、收集和整理的单位不同来划分工程资料的,竣工图因有较强的独立性而单独将其列为一类。
  1.1.2 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因为点多面广种类繁多,本规程对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分类,由于类中有类不便用文字描述,所以通过列表的形式加以体现,更为直观。本表列出了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资料,实际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可能比本表所列的资料项目要多,相关单位应按行政审批程序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保留相应的文件资料。
  1.2.1~1.2.2资料编号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查询和追溯,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因内容较少,且许多基建文件带有编号,因此是否编号、如何编号由建设及监理单位自行决定。
  1.2.3 本条对施工资料的编号做出明确规定。
  1.2.4 对于质量证明文件一类的资料应根据资料的属性不同分别顺序编号,如合格证类、复式报告类、形式检验报告类等等;对一些通用表格,如隐检记录,则应按专业及检查项目不同分别顺序编号。
  1.2.5 对工程资料中如工程变更洽商、施工组织设计等,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本条规定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
  1.2.6 同一批钢筋的资料只有一份,该批钢筋既可能用在地基基础中,也可能用于主体结构上,本条规定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1.2.8 许多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无序,堆积如山,到了工程竣工时才组织有关人员突击整理。本条强调的是重在过程管理,资料应在其形成及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号而不是在资料组卷时才进行编号。
  1.2.9 有些施工资料如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钢筋材料试验报告、钢筋隐检记录等等,由于数量较多,为便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就应及时对其进行登记编目,本规程给出了部分专项资料管理目录和通用资料管理目录供参考。
   二、施工资料
  2.1.1 本条给出了施工资料的定义并按性质将其划分为: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记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这种划分方法并非完美无缺,像施工记录和施工试验分的就不是很清,但目前的划分方法您已经接受,本次修订继续沿用原版的分法。
  2.1.4 本条给出的流程图除了体现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过程管理及过程验收资料的形成外,还体现了检验批验收是施工验收的最小单元,应当对检验批的验收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也是统一验收标准的中心思想。
  2.4.3 本条要求施工单位在基础垫层未做防水前,对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进行抄测并留有记录,目的是为了有效的控制建筑物的绝对高程。
  2.5.2~2.5.6 这五条都是有关物资质量证明文件的内容。各种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有些同志希望编制组能够把各种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能一一列举,这是很困难的,更何况有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还在随时变化。但有一个原则是您应该掌握的,这就是建筑工程上用的各种物资应当来源合法质量满足要求,要注重对实物的检查验收,不要过分纠缠表面文章。
   三、竣工图编制
  3.0.1 竣工图是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档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因此不仅新建工程要编制竣工图,改建、扩建的工程也要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必须真实,才有利用价值。特别是已经隐蔽的结构工程、地下管线等部位的竣工图,一定要与工程实体相符,否则,会给工程使用单位造成很大的困难和损失。
  3.0.3 本条从竣工图保存利用的角度对竣工图提出了要求,目的是竣工图应与工程实际境况相一致,能长期保存便于查询利用。
  3.0.5、3.0.6 这两条规定了竣工图形成的三种形式。一是在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二是在原施工图上改绘,三是重新绘制。无论那一种形式形成的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
  3.0.7、3.0.8 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应用越来越普及,许多单位都能利用计算机绘图和出图。利用用计算机绘制竣工图快捷、方便、字迹清晰,一套硫酸纸底图,可以晒多套蓝图,省时、省力。本规程对利用计算机绘制竣工图做出相应规定是为了确保竣工图的法律效力。
   四、编制组卷
  本条规定了工程资料组卷的基本原则,一般情况下应按此执行,但并非绝对。工程资料组卷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归档保存及查询利用,主要用途是为了查询利用,因此组卷的首要原则是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例如:工程变更洽商附有小图时,就不宜把洽商与小图拆开组卷。本规程主要以查询利用为目的并结合有关要求提出了工程资料组卷的基本原则。
   五、移交与归档
  目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城市化进程阶段,建设规模大项目多,要求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长期保存所承接过的工程资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本规程规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 建设单位是工程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为了便于工程结构的维修、加固及改造,工程资料档案的保存期限理应与工程使用年限相同。
  通过以上的详细介绍,我们您对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都有所了解了。每个城市不一样,对待的要求也不一样。在每个地方都要遵守该地方的规则。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这样,工作才能顺利进行,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
      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毕竟从认定的结果中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了。那在当事人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


·职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受合理的待遇。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条件的员工可以享有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年假也有自己的计算方法,时间长短也不是固定的,那年休假天数计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相关情况。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1、累计算法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工伤等级赔偿 工...


·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其实说起来,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地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也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用人单位应该很少会存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但是却不给员工留。不过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事情可能都会遇得到,就比如下面要介绍的这篇文章,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一、...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多久? 工伤待遇审核偿付需要两个月,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


·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一、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为了保证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也就是单位招人不能招未满16岁的未成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场的物证,书证,往往会请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为破案提供证据支持。在选定鉴定人上面,有委派和聘请两种方式。我国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鉴定有明确要求。那么,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告诉您吧。 一、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


·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
      我们常见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就是合同期限届满了,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条件下也是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那究竟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员工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了意外事故的,一般都是算作工伤,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而对于新入职员工无论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也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般工...


·新劳动法中加班费如何计算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劳动法》的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的观念也被更多的人知道。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许多人都不清楚,所以吃了不少哑巴亏。今天就由我们给您介绍在新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及方法。 用人单人安排劳动者工作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