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能否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能否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吗?能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二、关于合同的内容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当代社会任何的劳动者和劳动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以一个书面的劳动合同成立为前提要件,而且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之前就需要进行签订,因为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当中规定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烧伤工伤鉴定级别怎么辨别?
      如果在生活、在工作中遇到烧伤工伤等意外事故,当事人需要鉴定烧伤工伤的级别并根据伤残级别向单位、相关公司要求所得的赔偿, 对于鉴定级别,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而大多数员工以及其家属又不了解有关方面的法律条规以及烧伤工伤的国家规定鉴定标准,那么该如何辨别烧伤工伤鉴定级别则是我们...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自入职的那一刻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会通过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来巩固这种关系。另外,如果劳动者已经在单位工作,但是并没有签署合同,这样情况就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 一、...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
      生活中,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而受伤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制定劳动法规定了工伤赔偿的赔偿标准,不同程度的工伤所要求补偿的费用有不同的标准,因此本文以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伤残鉴定为具体例子说明,并对工伤赔偿标准作部分相关延伸,请您往下阅读。 一、因工伤而脑震荡能评几级伤残? 1、...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但是放到每个省市来说国家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只是一个通用的没有针对特定省市的特殊情况,所以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那么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收集的部分甘肃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文。 ...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要是职工属于自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自动辞职有没有补偿金自动辞职不一定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广义的工程质量不仅包括工程的实体质量,还包括形成实体质量的工作质量。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的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包括社会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等;生产过程工作质量,如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


·左足第二跖骨体部骨折工伤几级?
      随着现在法律体系的完善,劳动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的加强,在工作时受到伤害也会主动申请工伤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有些工伤像骨折既不算十分严重也不能算轻微受伤处理的工伤该如何判断呢?比如像左足第二跖骨体部骨折工伤几级?下面我们就马上解答。 1、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劳动...


·我们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
      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不能,除非用人单位涉及违法行为,那么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怎样确定劳动...


·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由于军人为保卫国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因此生活当中方方面面,国家在很多政策上都是给予军人有所关照的。在劳动关系当中其实对于国家的退伍军人,也是明显有相关政策进行照顾的。如果自己有过从军的经验,在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关系的争议问题在处理的时候,可以来了解一下退役军人劳动合同的问题是怎么规...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
      一个公司拖欠工资说明什么?怎么解决?拖欠工资说明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1、可以同单位协商解决。;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3、也可以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