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流程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律师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律师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流程是什么?
  
  1.把好案件受理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委托代理人时,一般是在法院未受理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接受自诉人的委托,首先要认真听取委托人对案件的叙述,查看有关证据,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接受代理或者不接受代理,或者告知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去控告或起诉。
  
  2.办理委托手续。接受代理的要办理委托手续。首先要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要注明刑事自诉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必须明确代理权限,以免在诉讼中因权限不清无法代理。合同一式四份,交受理该案的法院一份,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底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3.代写诉状。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要代自诉人写自诉状。自诉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首部。写明自诉人、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2)请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与刑事诉讼分开写。
  
  (3)事实和理由部分。抓住主要问题叙述清楚,观点要明确,证据、理由讲充分。
  
  (4)结论部分。高度概括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明确法律依据,重申诉讼请求。
  
  (5)附注部分。注明证据情况,证人名单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由。
  
  4.调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律师有权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检察院不起诉而被害人起诉后,人民检察院移送到人民法院的有关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5.开庭前与委托人交换意见。
  
  (1)原授予的代理权限是否有变化。
  
  (2)通过阅卷和调查,发现起诉的事实与证据不符,需要更正起诉事实的,要与委托人协商更正。如果委托人不同意更正,承办的律师要依法说明情况。
  
  (3)通过阅卷和调查,发现诉讼请求不妥,要与委托人协商更正诉讼请求。
  
  (4)通过阅卷和调查,发现自诉人有制造伪证、弄虚作假的情况,要告知委托人应负的法律责任,劝其纠正。如果委托人坚持己见,可协商终止代理关系。
  
  (5)通过阅卷和调查,发现原起诉的事实有重大出入,不构成犯罪,应劝委托人撤诉,另寻正确解决问题的办法。
  
  (6)在阅卷、调查的基础上,列出发问提纲,告知委托人陈述应注意的问题。
  
  6.确定代理意见,撰写代理词。确定代理意见,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维护起诉的事实方面;
  
  (2)维护起诉的定性方面;
  
  (3)维护自诉人其他合法权益方面。
  
  要写好代理词。代理词是对起诉书全面展开的论述。
  
  7.出庭支持控告。出庭支持控告活动,是律师代理自诉案件的关键阶段,一定要作好法庭各个阶段的工作。在法庭准备阶段,代理人要注意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在法庭调查阶段,要代读自诉状,注意听取审判人员、辩护人的问话,回答审判人员就证据方面的问题的发问,有目的的向被告人、证人等发问,注意对庭审证据的质证等。在法庭辩论阶段,要发表自诉代理词,针对被告一方的辩护进行答辩。在法庭调解阶段,代理律师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态度,在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积极配合法院,促成调解。在宣判阶段,要认真听取裁判的内容。宣判后要征求自诉人对裁判的意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工作,或说服不要上诉,或讲明应当上诉的理由等。
  
  律师代理刑事自诉案件的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办理,特别是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必须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并向司法机关提出合法的诉讼请求。具体的代理情况应当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主进行处理的。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


·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吗?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吗? 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在这期间发现新的罪责或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深刻反省积极配合案件的审查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是有权撤销取保候审的判决的,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被暂时的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也并不代表完全恢复自由不受限制了...


·犯罪未遂成立范围有哪些?
      犯罪未遂成立范围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


·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
      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网络诈骗作为一种随着互联网发展逐渐增加的诈骗新形式,是近些年来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诈骗犯是有着最低入刑标准的,如果涉案金额达不到一定得要求就不会判刑,网络诈骗作为诈骗罪的一种,是否是有着自己的规定。网络诈骗可以不判刑吗,这就要看刑法以及网络安全等法律是如何规...


·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虽然《刑法》中对每个具体罪名的量刑标准都作出了规定,但法官在实际对案件作出宣判处罚的时候,往往还会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其中对一般情节的处罚自然与对严重情节的处罚不一样,这就要求在判刑之前对情节严重作出认定,那这个赌博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法律上是禁止卖淫、嫖娼的行为存在,如果一旦被抓获就以卖淫罪进行拘留,那么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卖淫罪的相关罪名和量刑方法有很多种,量刑的标准也各个不同,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提起刑事申诉的,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且同时规定原则上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诉。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强奸罪被判刑后能否申请保释?
      强奸罪被判刑后能否申请保释? 一、强奸罪的概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


·刑法对犯罪团伙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犯罪团伙的认定是怎样的(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3)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4)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5)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


·刑诉法传讯有什么规定?
      生活中会遇到大大小小的烦心事,假如有一天您或者朋友,因为某些事受到警方的刑诉法传讯。这时,如果您或者您的朋友受到传讯,关于这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传讯和传唤的区别是什么?相信有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将一一归纳总结,我们为您解答。刑诉法传讯有什么规定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