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在此限。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有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此期间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我国历来都对军婚实施特殊保护,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战斗力。有的人可能认为,这种规定是不是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呢?婚姻自由的确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对此,相关司法解释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但我们注意到,《婚姻法》同时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即“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什么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此处的重大过错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军人是不是同意离婚,法院均可依法判决双方离婚。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五、夫妻感情未破裂对于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法律同样做了限制,并不是一方提出离婚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两人对离婚问题协商一致。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怎么界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呢?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标准,法官到底如何判定呢?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做了一些较明确的规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等。如果有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就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上对夫妻离婚有一定的限制,但总的来说其实婚姻还是比较自由。只不过目前在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就算是夫妻分居已经很多年了,若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那么也不会说就可以因此而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具体要求的手续不同,而这也是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提起财产公证,大部分朋友想到的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避免婚后离婚财产纠纷的一大法宝,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办理公证的。不过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 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是可以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l8条的规定。 二、夫妻婚后...


·婚姻诈骗彩礼是怎么样量刑的?
      婚姻诈骗彩礼是怎么样量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串通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看实际的情况;父母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如果母亲没有抚养能力,爷爷奶奶也可以抚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关于重婚罪的认定...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③单位查实职工...


·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当事人还不会死心,就会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这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 第一次法院判决不...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非亲生子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规定的呢?
      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建立婚姻关系、组成小家庭后,对家庭负责、对婚姻忠诚是双方无可辩驳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经过了初婚的甜蜜,进入到琐碎的日常生活后,忍受不了平淡和寂寞,在外界的刺激和诱惑下产生了出轨行为,甚至怀孕生育了第三者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非亲生子离婚财...


·试用期内女孩子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内女孩子被辞退有补偿吗?首先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最终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能够获得离婚判决。而在起诉离婚时作为原告,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肯定也是有一些事项要注意。那到底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