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不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依据: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节录)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当代社会确实很多的人离婚的时候之所以会发生一些争议,甚至是大打出手的这种状况,就是因为财产分割不均的这个问题而要想进行公平的分割的话,私底下协商不了就可以到法院来由法官做出一个合理公正的判决。
  
  
  


·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在当事人进行相关国家赔偿申请时已经是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核的,但是由于部分环节的出错相关赔偿是属于不符合实情的。那么,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再次申请审查的,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力的新证据。 一、决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


·老婆重婚罪报警有用吗?
      一、老婆重婚罪报警有用吗?老婆重婚罪报警有用,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重婚罪但是可以进行公诉的也可以进行自诉,重婚罪的立案标准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


·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虽说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不管是直接抚养子女还是支付抚养费,这肯定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很多人认为在子女工作之后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那从法律规定来看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
      重婚过错方能分多少资产?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


·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
      夫妻双方如果确因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应在离婚时对财产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法院在判决子女的抚养权时遵循的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原则。为了保障孩子的后续成长,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那离婚时抚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支付?一起通过以...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男女在面对不幸的婚姻时,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不可挽回,离婚是种较为合理的方式,是结束痛苦和不健康关系较为人性的方式。要是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可能有的人就会考虑自己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了。那到底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1、原告向人民...


·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 一、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
      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 一、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 骗婚常见的证据主要包括: 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 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骗婚人的不正常行为表现可采取录音录像。 此外根据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还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